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收藏本站|商汇北京 | 公务员邮箱 新闻中心会员中心经济服务法律服务议政调研社会责任特别关注财经报道创富/英杰 最新公告新闻报道基层动态图片新闻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入会申请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入会须知 来源: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QQ空间 一、凡承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二、各类企业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本会企业会员。 基本条件: 1.在市工商局或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三年以上的本市企业; 2.具备一定规模,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3.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 申报材料: 1.填写《企业入会申请表》一份,在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均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一吋证件照2张; 3.纸质企业简介1份,并发送电子版至工商联会员处邮箱huiyuanbu715@126.com; 以上各类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一并递送至会员处。如需会员铭牌,另收制作费。 经走访考察,审议合格后,颁发证件和会员证(铭牌),正式成为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企业会员。成为会员后,企业需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企业与工商联联系。如企业有重大事宜、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会员处。 三、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本会团体会员。 基本条件: 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 申报材料: 1.填写《团体入会申请表》一份,在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本社会团体组织加入北京市工商联的申请报告一份; 3.本社会团体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4.本社会团体组织成立的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加盖公章)一份; 5.本社会团体组织主要领导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同底1吋免冠照片2张; 6.本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材料一份,并发送电子版至会员处邮箱huiyuanbu715@126.com。 以上各类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一并递送至会员处。如需会员铭牌,另收制作费。 经走访考察,审议合格后,颁发证件和会员证(铭牌),正式成为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团体会员。成为会员后,需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工商联联系,如有重大事宜或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会员处。 四、工商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等,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本会个人会员。 基本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投资者、经营者或合伙人; 2.与本市工商业联合会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 3.与本市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代表。 申报材料: 1.填写《个人入会申请表》一份,在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提交本人自传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聘书等复印件,工商经营者或企业合伙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吋证件照2张; 经走访考察,审议合格后,颁发会员证,正式成为北京市工商联个人会员。如本人联系方式有变动,须及时通知北京市工商联会员处。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处 联系人: 李 萍 67121335-9732 戴 维 6712133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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